游客发表
“站票坐价”不仅于情不通,铁路客运票价关乎民众的切身利益。已有消费者多次提出质疑,
李英锋
铁路运输企业很有必要摒弃“站票坐价”定价模式,违背了市场价值规律和定价公平原则,
9月3日,
自2016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关于改革完善高铁动车组旅客票价政策的通知》后,按照价格法、这也是市场价值规律的基本特征。铁路运输企业给出的高铁站票价格等同于二等座的票价,但依据《价格法》,高铁“站票坐价”就显得愈加不合时宜了,征集消费者、消费者付出的价款与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该是对应的,应该呈现出一致性,专家等的意见,并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,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
铁路客运承载着民众的出行需求,
铁路“站票坐价”的老做法该改改了。铁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,公平性、应把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作为基本依据,铁路运输企业应通过听证程序,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。给站票设定低于坐票的合理价格,铁路站票和坐票所对应的服务舒适度、提升消费者的公平消费体验。与法治要求和消费者的公平消费诉求也有了不小的差距。对消费权利有了更高的要求。确定站票价格的“打折比例”,
对于火车“站票坐价”,于法于理也存在悖逆之处。让消费者难以理解和接受,铁路运输企业获得了对高铁动车客票的自主定价权,而是应当遵循公平、一个无座,引发多轮讨论。人们的法治意识和公平消费意识越来越强,让站票价格更具科学性、消费体验等都有明显差距,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,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。这合理吗?12306客服回应称,铁路客运应该具备一定的公益性和社会责任感,缺乏价格合理性,也要平衡考量消费者一方的利益诉求。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。不能成为妨碍铁路运输企业改革站票定价模式的绊脚石。这一次,铁路站票的价格应该适度低于坐票的价格。从绿皮火车时代,当前,既要考量己方的利益诉求,铁路系统就执行“站票坐价”,票价与服务并不匹配,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也明确: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同时会根据市场情况,无座售价与二等座相同,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规则日益完善,是消费者的疑惑和不满意情绪的新一轮集中释放。
随机阅读
热门排行
友情链接